十堰网6月2 5日讯(李耀武 肖玉生):今年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竹溪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目标,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为“平安竹溪”、“法治竹溪”做出新的贡献。
帮助特殊的“他”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竹溪县司法局认真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专业优势,把为人民服务各项工作做好、做实。注重以人为本,发挥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几年前,胡某某因抢劫罪被判入狱,出狱后生活无着,到蒋家堰司法所报到后向莫所长透露了自己的担忧,莫所长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建议他做点蔬菜买卖,一是本钱少,二是风险小,并根据规定帮他办理了减免税费的有关手续。他从那时候就开始卖菜,早先是推着自行车,发展到现在开着三轮车卖菜,家里也盖了新房,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这全亏了司法所莫所长的帮助,心里真是太感激他了。”胡某某感激地说。
李某某因绑架罪被判入狱的,当时才16岁,假释后在蒋家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当时他的思想压力很大,整天窝在家里不出门,觉得丢人,别人都歧视他,感觉到生活无望,莫所长每周都打电话与他谈心,没有事就去他家家访,和他一起出入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从内心深处摆脱自卑情绪,然后又鼓励他学习掌握一门技术,他现在干得还不错,结了婚,刚有了一个小宝宝,小日子过得蛮滋润,这一切都是因为莫所长像亲人般地对待他才让他有了自信。
“蒋家堰司法所的工作很不错,能因人而异,找准问题,因材施教,让他们时时能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一位市司法局领导这样说。
据了解,竹溪县司法局还完善了公、检、法、司等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衔接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责任。在平时工作中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和 “六必访”工作制度,实现了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目标。健全了社区矫正人员接收、日常管理、解矫等工作流程,逐人建立了执行档案和日常管理档案。坚持每月集中劳动和心理矫正。2013年,竹溪县司法局共接收新的社区矫正人员179名,解矫121名,GPS手机定位216名;对安置帮教对象实行统一档案管理,全年接收的安置帮教对象共有819名;两类特殊人群的管控有了实质性的改善,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先后接受省、市多次检查和县人大视察,得到高度评价,多方面工作被市司法局在全市推广。
力解群众的“惑”
同时,竹溪县司法局还开展“司法行政干警大走访”、“一村一警”和“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送法于民、服务于民。
2013年5月,正是农民夏收的大忙季节,一天中午,村民张某打电话给年代菅司法所所长邹维兵,称自己在地里收麦子,外地的联合收割机帮他收麦时收了别人一米多宽的麦子,对方阻挡收割机,要求赔偿1000元,双方已僵持半个小时。邹维兵立即赶到现场,当时围观群众有几十个人,大家都在看事情如何处理。邹维兵通过给双方做工作,讲道理,终于说服双方当事人,最后由张某和车主各赔200和100元给对方,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围观的群众都说还是调解好,省钱又省时,最后还不伤和气。
“一村一警”活动开展一年来,全县先后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和讲座110次,通过列举案例、系统讲解,现场答疑等形式使村民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更方便的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与群众零距离接近,司法局印制了一万余张“一村一警”便民服务联系卡,分发到户,让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
调出邻里的“情”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律服务与调解工作相互融合,发掘公共法律服务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控制、处置方面的作用,竹溪县司法局在全县15乡(镇)、269个村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和完善了5个社区调委会和各行业调委会。目前,每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约4100多起左右,化解的达到41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2013年6月,村民李某与邻居王某因王某建房发生邻里纠纷,村干部调解未成功,得知此事的邹维兵放下手里的事情立即去了现场。原来双方为了界墙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的条件和要求都很多,为了证明大部分不合理,更有力的说服双方,邹维兵和村支委商量叫来了十几个党员和群众现场参与调解,让大家进行听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都让步达成了协议。
伴随着盛夏的脚步,竹溪县司法局将围绕创建“平安竹溪”、“法治竹溪”这个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争当群众认可的好干警,争创群众满意的好班子,为实现竹溪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